2005年6月28日,星期二(GSM+8 北京时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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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兄妹只想轻轻叫一声:父亲安息
律师称此案触及亲属权法律空白
本报记者 余春红 通讯员 石学刚

  本报讯 浦江县有户人家有七个兄弟姐妹,日前,这七兄妹之间打起了官司,老大、老二、老三和老四组成的原告阵营起诉老五、老六和老七。官司起因于他们已故父亲的墓碑上只有3个被告的名字,另4个兄妹认为这侵犯了他们的权利。侵犯了什么权利?这一问却问出了法律的空白。
  6月20日,戴冠新等兄妹4人向浦江县法院起诉另外3个妹妹。他们诉称,七兄妹中老四戴冠新是惟一的儿子,老二张仙云5岁后就由他人领养了,但一直以来都与亲生父母有来往。七兄妹陆续成家后,父母就和儿子一起生活,由其照料。1996年11月,由于老六怀孕需要人照顾,父母就搬到老六家,照顾孕妇,并一直照料外孙女至今。
  去年正月,因父亲身体不好,戴冠新前去看望,结果遭到六妹的阻止,双方因此还打了一架。去年底,戴冠新听一表哥说,他父亲在12月初已经去世,并已火化下葬了。戴冠新非常吃惊,通知了其他姐妹后,经打听在浦江县陵园找到了父亲的坟墓,却发现墓碑上只刻有老五、老六和老七3个妹妹的名字。为此,老大、老二、老三和老四非常气愤,他们觉得3个妹妹剥夺了他们的血缘关系,连父亲最后一面也没让见,侵犯了他们的名誉权等权利。
  据原告的代理律师浙江良友律师事务所律师黄黎霞介绍,这样的案情她是头回碰到,当地法院之前也没受理过类似的案件。此案涉及亲属权问题,血缘关系是客观存在的,但目前我国法律并无这方面的规定,只有理论上的探讨,所以此案起诉时只能以侵犯人格权、名誉权等为依据。
  此案中,4个哥哥姐姐要求3个妹妹公开赔礼道歉,在父亲的墓碑上加刻他们的名字,并赔偿每人2000元的精神抚慰金。案子的结果会怎样,黄黎霞认为因为存在法律空白,结果很难预料。